姜明安,男,汉族,1951年9月出生于湖南省汨罗市,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,博士生导师,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,教育部人文社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重点研究基地主任。1958年2月至1969年7月,在家乡读小学、中学;1970年1月至1974年3月,在部队服兵役;1975年2月至1977年7月,在汨罗市“五七”大学学习;1978年2月至1982年2月,在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学习,获法学学士学位。1982年2月,开始在北京大学法学院(原法律学系)任教,先后任助教、讲师、副教授、教授。1987年8月至1988年3月,在美国华盛顿大学进修,做访问学者;1990年8月至1990年10月,在英国剑桥大学进修,做高级访问学者;1994年8月至1994年10月,在澳大利亚悉尼大学进修,做高级访问学者;2000年1月至2000年10月,在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(UCLA)进修,做高级访问学者。主要研究领域:行政法、行政诉讼法、宪法、国家赔偿法、公务员法、公法导论、软法。学术成果:出版各种著作,包括专著、合著、译著、教材、工具书等50多部,发表论文、译文100余篇。指导博士研究生32名,现已毕业20名和取得博士学位,指导硕士研究生31名,已全部毕业和取得硕士学位。从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为有突出贡献专家颁发的政府津贴。
参加的重要学术活动:自1984年起,参加中国行政法立法研究和重要行政法律、法规试拟稿的草拟。曾参与的主要行政法立法研究和试拟稿草拟有:《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》、《行政诉讼法》、《行政复议条例》、《国家赔偿法》、《行政处罚法》、《立法法》、《行政许可法》、《行政强制法》等;参与咨询、论证的重要法律有《行政监察法》、《审计法》、《农业法》、《统计法》、《体育法》、《国防法》、《民办教育法》、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等20多部。
可公开出版的联系方式:北京大学法学院(100871),电话:010-62760063